省环保厅举办换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

28.11.2015  10:5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要求。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11月18日,省环保厅举办了换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23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

  培训邀请省法制办梁云波处长,对依法行政理论、依法行政实务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培训结束后,省环保厅协同省法制办组织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理论知识考试,并将对成绩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颁发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通过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为进一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