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约谈西咸新区管委会
6月17日,省环境保护厅约谈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督促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步伐、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好治污降霾主体责任。
2016年1-5月份,西咸新区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59天,可吸入颗粒物(PM 10 )17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 2.5 )93微克/立方米,分别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的148.6%、165.7%。在全省13个市(区)中,西咸新区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少,PM 10 、PM 2.5 平均浓度数值最高,空气质量排名居全省最后一位,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全省其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存在较大差距,完成全年的考核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省环境保护厅在约谈中要求,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理顺环境保护各项机制,加大压力传导,层层夯实大气污染治理责任,逐级逐部门列出任务清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调度、研判、会商、考核、应急和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各新城网格化监管网络建设,确保对大气环境问题的规范、精细、高效的管理。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档案管理;努力处理好新区开发建设与空气质量要持续改善的关系,要加快提升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水平。以点带面,以扬尘控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和解决散煤燃烧、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等普遍存在和反映的共性问题,确保治污降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关整改方案1个月内报省环境保护厅,并抄报省政府。
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将治污降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补齐短板,切实将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下来。不断创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思路,切实提升治污降霾工作水平。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彻底整改,给西咸新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成绩单。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