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自12月19日以来,受静风、逆温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关中地区发生今年入冬后的第三次雾霾污染过程。根据大气污染形势分析结果,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及时研判,严密部署,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工作。
12月18日,根据大气污染形势分析结果,预计19日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局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省大气办立即发出空气质量预报,要求各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五次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11月3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密监测,密切关注污染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落实《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同时,积极部署建立现场督查机制,要求各地根据污染天气预警,随时启动现场督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大现场督查力度。此外,通过媒体呼吁公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监督身边的污染,共同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12月20日,关中各地市全部达到重度污染,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和要求,所有市(区)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环保厅立即启动现场督查,要求关中地区的五市两区立即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所属市(县、区)环境执法人员一律停止休息,一律上岗执法检查。
省环境执法局派出三路督查组,分赴关中各市(县、区),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重点围绕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落实情况,高架污染源、大气国控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成片散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城乡结合部散煤控制情况,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物料堆场、运输车辆等突出面源污染问题检查情况,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情况。并对检查出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12月20日-23日,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40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665家,检查中发现有77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其中,未实施停产限产企业5家,超标排放企业15家,未停止施工工地数34家,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其他环境违法问题23家;此外,还存在其他环境违法点位数288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其中对5家未落实停产要求的企业,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强制实施停产。对15家企业存在的超标排污问题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启动按日连续计罚。对不严格执行“禁土令”的34家施工工地采取立即整改措施;对其他288个环境问题均按要求进行处理。
省级三路督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抽查企业52家,检查中发现有18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超标排放企业4家,未停止施工工地数2家,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数12家。对发现问题已经通报当地,责令立即进行查处。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执行“禁土令”、“禁烧令”、“限行令”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一些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不覆盖,物料堆场露天堆放,部分超标及冒黑烟车仍然在城区流动行驶,区域限行执行不到位,个别小散涉气企业还存在没有安装污防设施或者污防设施运行不正常、阶段性超标排污问题。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督促各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继续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仍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超常之举,动用各种“组合”手段,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确保关中大气稳中向好,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