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多举措提高煤炭生产数据质量
22.09.2014 19:27
本文来源: 统计局
7月16日,国家局能源司召集部分产煤省统计局座谈煤炭产量统计工作,引起省局的高度重视。丁云祥局长在听取汇报后指示:要规范方法、培训业务、重点检查,多举措提高原煤产量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7月23日-24日,省局召开了全省上半年能源数据联审暨能源生产统计培训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统计局能源司召开的煤炭产量数据问题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部分企业数据波动情况,要求各市必须对这些企业逐户检查,做到有错必纠。会议期间,省局就煤炭生产、消费、流通的数据匹配及衔接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7月24日,省局下发了《陕西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原煤产量统计工作的通知》(陕统办字[2014]29号),进一步规范煤炭生产数据。要求原煤产量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先入库、后有数”的统计原则、必须坚持“谁生产、谁统计”的统计原则、必须坚持“数出有据”的统计原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统计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月15日-8月14日,省局分别对榆林市20家、铜川市4家、咸阳市6家煤炭生产企业分批次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通过核查企业统计台账、增值税发票、煤炭出库单审核煤炭产量统计数据。检查发现,有个别企业以销代产,有的企业代报基建企业“工程煤”,有的企业虚报煤炭产量。省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予以纠正,并要求当地统计部门加强监督,切实提高原煤生产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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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014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