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对淘汰车辆实行限制迁入政策

21.06.2016  12:37

      近年来由于空气污染严重,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淘汰黄标车的政策。限制黄标车、老旧车等高污染车辆买卖及限制迁入是推动淘汰的方式之一。二手车流通、老旧汽车回收拆解涉及环保、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近日,国务院印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黄标车、老旧车相关政策。日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通知》,就我省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做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继续对“黄标车”、“老旧车”等国家鼓励和要求淘汰车辆实行限制迁入政策。国家《大气十条》及我省的“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要继续实施“黄标车”、“老旧车”等车辆限制迁入政策,严禁“黄标车”、“老旧车”等国家鼓励和要求淘汰的车辆转入我省,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