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补贴蔬菜储备 保证今冬明春市场供应

14.11.2014  20:4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陕西省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省10个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上的设区市,要建立今冬明春蔬菜储备制度。以耐储存、周转方便的土豆、大白菜、大葱等9种蔬菜为主,按照城市人口5至7天、人均日消费0.5公斤的消费量动态库存蔬菜。各地储备期可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自行选择,但必须包含元旦和春节假期,储备周期最少为60天。对建立蔬菜储备的市,省财政将按每吨蔬菜储存60天、最低2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