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规划编制和区域图为重点

17.03.2017  09:07
  本网讯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并结合我省实际,贯彻部署下一步工作。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区域和要求,按专项规划加快落实建设项目,并报送至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信息系统。   同时,各市(区)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规划图上,将2020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20%城市建成区区域、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区域标示清楚,形成区域位置图,并报送省厅。(马璇)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