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索要工程款不成反入狱

17.08.2015  14:19

犯罪嫌疑人柯某、张某为索要工程款,对承包人李某采取非法拘禁,并对其进行了殴打,近日,眉县人民检察院对柯某、张某等5人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2015年2月3日,时至春节,犯罪嫌疑人柯某、张某为索要自己的工程款,让跟自己干活的农民工能尽快拿到工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二人多次联系该工程承包方李某,李某却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脱,甚至销声匿迹。为了寻找李某下落,柯某派人到眉县某酒店蹲点,2月4日晚,在某酒店停车场发现李某,随后柯某、张某立即赶往眉县,将李某控制,带至眉县某镇林区山中,对其进行殴打,将其强行赶入河中,后又将其带回杨凌,李某以同意结算工程款为由电话联系自己的好友高某,随后被高某等人解救。

检察官告诫:以合法的理由索要合法的东西,但一定要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方法。

(作者:眉县人民检察院    高普亮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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