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为陕西"水十条"加力 斩断污染"病根"
水是城市发展的命脉。在不断加快的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的增多,水污染成为一个地方提升竞争力必须高度关注并重视解决的问题。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中,生活污水及黑作坊臭水乱排、工业废水偷排等水污染,是社会公众反映和投诉的又一类重点问题。12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新转办陕西环境信访问题46件,连前累计交办环境信访问题739件。排前三位的是:西安266件,占36%;咸阳125件,占16.9%;渭南65件,占8.8%。环境信访问题涉及大气问题388件,占48%;涉水问题135件,占18.3%;涉及噪音问题89件,占12%。按办理期限已经办结并公布461件。
为了治理水污染,陕西重拳出击,2016年省政府在持续实施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及加快推进延河、无定河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同时,着眼三秦全域和地上、地下水质保护,出台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也就是上上下下说的陕西“水十条”,为铁腕治水开出一剂系统治理、对症下药的良方。无论是关中渭河三年变清后的巩固提升,还是确保陕南汉江一江清水永续北上,都凝聚着陕西各地下决心斩断污染“病根”,守护大河清波的坚定信心。按照计划,2016年年内陕西要全部取缔污染严重的10类小企业和3类生产项目,确保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长江流域达到100%、黄河流域达到56%以上。通过此次环保督察,更是将陕西治水行动的措施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一个单位,也使陕西向实现防治水污染的目标又逼近了一步。
乡镇排污管网,不能只建不维护
排污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落后,是制约城乡环境提升的难点。污水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影响生产生活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借助此次环保督察之机,我省各地市将破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难题提上办事日程,为百姓解决水污染之忧。
群众投诉:安康市汉阴县漩涡镇政府用国家的钱建的化粪池不起作用,全镇的化粪池污水都排到汉江了。
经调查,2014年漩涡镇政府投资70余万元建设5处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于同年年底投入使用。漩涡镇5处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2处运行正常,1处在修建河堤过程中被填埋,2处污水流入管道破损,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
对此,汉阴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漩涡镇正在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过滤池进行清理,同步对破损管道进行维修更换,限期完成。同时,作为汉阴县委、县政府2017年重点项目,漩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迅速启动。汉阴县给予漩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行政警告;漩涡镇党委给予群英村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漩涡镇政府给予镇公共事业服务站副站长行政记过。
群众投诉:咸阳市乾县阳洪镇街道西北角的街道两边排水不畅,污水集聚到阳洪东村4组居民点附近,导致地下水质差,目前自来水已通,但夏天臭味大,蚊蝇多,影响居民生活。
经调查,乾县阳洪镇阳洪东村地势较低,与县城排污总渠落差16.7米,排水不畅,成为制约镇域经济发展、影响群众生活的“老大难”问题。阳洪镇污水处理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可研报告,2017年2月即可开工建设。
对此,乾县相关部门责成阳洪镇政府一月内完成集雨池内的污水和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同时加快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5月份投入使用。责成县疾控中心对阳洪东村4组地下水进行检测。设立举报电话,完善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时问责到底,对乾县阳洪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委员予以诫勉谈话;对乾县阳洪镇城镇管理站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乾县阳洪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工业污水偷排,一经发现立刻停产
在工业化进程中,工业废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加,水体一旦受到污染,要想在短时间内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是不容易的。仅以渭河为例,从2012年到2015年,陕西投入巨额人力物力财力,并配以严格的处罚管理制度,才实现了渭河三年变清的治理目标。但是在如此高压的河流防治措施下,企业偷排仍时有发生,对陕西实现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群众投诉:西安市未央宫街道办西唐寨村内有3、4家生产塑料的黑作坊,噪声扰民,把灰色臭味污水直接排入石化大道西侧的水渠。
12月9日晚,环保未央分局在西唐寨村发现有4家生产塑料加工的黑作坊,存在时间约7个月,距离居民住宅约80米,无任何手续。加工点产生的废水排入沣惠渠后,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环保部门之前接到过投诉,曾现场取缔,后又私自重建。
对此,未央宫街道办联合公安等部门对4家塑料加工黑作坊予以取缔;对黑作坊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关闭取缔工作已于12月10日晚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求西唐寨村村委会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发现一起关闭取缔一起。未央宫街道办对黑作坊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环保未央分局对环境监察大队1人进行诫勉谈话,未央宫街道办党工委对西唐寨村党支部1人、街道农业科1人进行诫勉谈话。
群众投诉:延安店头镇南川集贤村的黄陵矿业集团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日污水管道破裂,污水排入河道,造成严重污染。
经调查,12月5日7时38分,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甲醇工程脱硫及硫回收(脱硫液)再生塔U形管发生断裂事件,造成部分脱硫液流入沮河,无人员伤亡。8时20分,环保监察人员监督企业封堵了泄漏点。事件性质初步研判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今年年初至12月5日事发前,黄陵县环保局、延安市环保局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限产50%和限批等措施。
事发后,延安市委、市政府,黄陵县委、县政府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截至11日,沮河水质污染监测指标大幅回落,基本接近或达到四类标准。由黄陵县公安局、检察院、环保局、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公安机关于9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10日对黄陵煤化工公司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事件调查正在进一步核实、取证和深挖之中。(记者 王睿 通讯员 余一丛)
(原标题:环保督察为陕西“水十条”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