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重庆公司至少6名中高层被查 窝案细节曝光
中石油重庆公司“贪腐窝案”细节陆续曝光
本周稍早时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下称中石油重庆公司)加油站管理处处长江崇林因涉嫌受贿在重庆当地法院受审。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包括江崇林在内,中石油重庆公司至少有6名中高层被查,这家中石油地方销售公司“贪腐窝案”的细节也逐步浮出水面。
10月27日,江崇林出庭受审,据当地检方指控,江崇林在任中石油重庆公司加油站管理处处长等职期间,收受多家公司和个人的贿金共计约72万余元,以帮助其承接中石油在重庆江北区、南岸区几个加油站的扩容改造工程,江崇林则将贿金用于购置房屋、家具家电等用途。
江崇林对检方当庭指控的受贿事实没有异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于江的身份,江崇林及其律师提出,中石油重庆公司为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检方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起诉存在问题。
同时,江崇林的律师当庭举示了中石油重庆公司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中石油重庆公司提出,江崇林一直在石油战线工作,是当地多个部门认可的危化品运输管理专家,工作勤勉,为公司发展和地方加油站管理工作作出了贡献,并恳请法院减轻处罚、适用缓刑;江的律师还提出,年近50的江崇林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且小儿子仅有5岁,希望法庭考虑。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江崇林在中石油重庆公司内部风评不佳:2007年,时年43岁江崇林与一名21岁的陕西籍女子相识并同居,其后非婚生育一子,江与该女子“分手”,经调解,江崇林一次性给予该女子8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并承诺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小孩成年,此事在当地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除江崇林外,中石油重庆公司已有副总经理彭小虎、总会计师李建华、财务处朱尤生、信息中心刘也群等人被当地检方查办,相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其中,李建华可能被检方以贪污罪起诉,涉案主要事实或与中石油重庆公司工会控股的重庆众友实业有限公司有关(有关众友公司可详见《经济观察报》报道《“两桶油”的重庆贪腐样本》)。但此间当地检方尚未证实这一消息。
经济观察网记者掌握的相关文件显示,2003年9月,重庆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团下属公司)将名下两处宾馆划拨至中石油重庆公司工会名下,此后工会以实物出资形式,将其中一处位于重庆武隆县的宾馆注入众友公司;2005年1月,中石油重庆公司工会又以178.4万元将前述武隆县的宾馆进行了置换,武隆是国内较知名的旅游景区,该宾馆建筑面积近4800平米。
中石油重庆公司一位要求匿名的员工向经济观察网表示,对于公司基层职工而言,工会是否实际出资置换了宾馆、两处宾馆的经营状况、收益流向都是一个“黑箱”。
此外,据本网记者了解,中石油重庆公司窝案的爆发,源于针对中石油总公司的反腐行动,一些案件也是中石油总公司监察部门移交至重庆地方检察部门查办的。
江崇林(已取保候审)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李建华和彭小虎被查后,检察院就找上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