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立体式宣传让普法教育入脑入心
2014年,石泉县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多角度、立体式的法制宣传工作模式,有力的提升了法治宣传工作水平,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村上定下“法制宣传日”,法治进农村惠农又利民。
石泉县云雾山镇丁家坝村是个偏远的小山村,由于封闭偏远,村民的学法、守法意识并不强,一段时间内,村民思想错综复杂,村上矛盾纠纷不断,法治宣传教育亟待加强。今年初,在县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经村民会议研究,丁家坝村作出每月17日在村上开展一次集中法治宣传教育的决定,并把这一天称为“法制宣传日”。每到这一天,县司法局和镇上的普法宣传员们就会准时来到村上,向村民们讲解法律知识,调解村上疑难矛盾纠纷。随着普法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现在的丁家坝村,民风淳朴,生活和谐,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摇身一变成为云雾山镇数一数二的强村、富村。不仅仅是丁家坝村,在石泉,193个村都有相应的“法制宣传日”,大部分村都能保证每月一次的法治宣传,这一天也是很多群众疑难问题解决的一天。法治宣传教育,让石泉80%的村“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在农村开展法治宣传不能走过场,石泉县本着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努力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农村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让农民群众切实接受到简便易懂而又不断章取义的法律知识,县司法局印制了通俗易学、易懂的法律知识读本。在各村“法制宣传日”这一天,到村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法制宣传读本,为村民们答疑释惑,发放便民联系服务卡,让群众能够及时和法治宣传员联系,随时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法治讲座也是最受群众欢迎的法治宣传方式之一,石泉县要求每一个法治宣传员必须结合农村实际,针对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前备课,结合本地案例,生动的讲解,让广大村民群众面对面地接受法律教育,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为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律知识的渴求,石泉县着力对农村法治宣传员的培养和使用。今年以来,先后在全县11个镇开展了农村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对以村三委干部为主的法治宣传员进行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培训,在增强农村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的同时,也为各村固定的“法制宣传日”培养了一大批普法义务宣传员,让群众随时随地能够汲取法律知识营养,受到法治阳光的照耀。
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实现与群众的法治互动
石泉县紧跟时代步伐,开辟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普法形式,实现由“单向宣传”向“双向互动”转变。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治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单项灌输的普法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紧跟时代步伐,今年5月13日,石泉县开通了微信普法平台并发出第一期“普法微刊”和广大“微友”见面。平台开通后,微信用户只需搜索“法治石泉”或扫描二维码,即可享受便捷的微信服务,并可参与内容丰富的微信平台线上活动。平台的建立改变了以往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普法微信平台真正成为广大群众贴身的“法律顾问”。
为确保群众不“审美疲劳”,石泉县不断拓展普法载体,运用新兴媒介,适时升级普法微博、网站、手机短信平台,使普法方式更加亲民,传播更为广泛。今年发送微信普法信息25期93条,点击量达9万余人次,发送微博65条,其中13条被省司法厅微博转发,阅读量突破10万人次,发送普法短信23条,3万余人及时收到不同时段、不同层次的普法信息。
新媒体最大的优势就是及时、便捷,能和群众产生互动,石泉县还在微信平台、网站、微博上开通了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挑选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在线值守,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确保这项工作能够真正发挥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针对在线法律服务工作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事后回访制,派出专门人员对律师在线时长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对每天的在线聊天记录进行保存备查。截止目前,在线服务接待群众1500余名,解答群众法律问题1200多个,使“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实现群众广泛参与,真正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
家校联合普法方式,建立青少年“法治乐园”
青少年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帮助学生学法守法,避免青少年犯罪,石泉县司法局、教体局联合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工作,并实行家校联合普法方式,确保青少年普法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切实让学校、家庭、社区成为青少年的“法治乐园”。
石泉县所有学校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专门设计了贴合实际的普法内容,紧抓秋季开学时机开展了“法律进校园”宣传周活动,为广大青少年上好了新学年法治教育第一课,在全县6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法治报告会、法治教育课、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教育小节目、发放法治宣传页、法治课教师培训、进行校园周边法治环境整治及宣传等“七个一”活动。今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75场次,在石泉中学、后柳中学、三中等学校开办了模拟法庭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案例普法、现身说法、法治征文等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教师及中小学生法律素养,增强他们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观念。
学生阶段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学生阶段加强法治安全方面的教育对青少年一生的健康成长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牵挂着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心,石泉县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从校园引申到社区、家庭,先后在北街社区、老街社区等城镇社区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利用普法学校、法律图书角、小区法治宣传员,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使这些基地成为法治教育的窗口和阵地,成为青少年和家长的固定法治课堂,成为沟通心灵、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
“润物细无声”,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普法工作任重道远。普法的目的并非只是让人们懂法,而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治文化建设的精髓和灵魂也在于此。“六五”普法以来,石泉县注重将“法治文化”引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电影巡演”、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氛围营造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抓手,在“润物细无声”中向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先进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石泉县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及早谋划,优化资源,合理布局。春节刚过,就在两河镇兴平村开展了第一场法治文艺演出,精彩法治文艺节目吸引了数千名山乡群众到现场观看,歌舞、魔术、小品、山歌、三句半掀起一个个小高潮,特别是由县司法局参与创作的小品《司法调解促和谐》,通过演员诙谐幽默的表演,寓教于乐,让群众在欢声笑语中获取了法律知识。石泉县不断加强专门法治文艺演出队伍建设,同时积极支持村级文艺社团建设,让乡土文艺人才能够创作更多的法治文艺作品,让乡村的法治文化氛围“土”起来,让群众更加乐于接受。城关镇黄荆坝村的文艺宣传队是活跃在方圆几十里的文艺演出队伍,一直以来,由于缺乏指导,节目的质量和内涵难以提高,创作的法治歌曲、小品档次不高,观念老旧。为了帮助他们提高节目质量,将优秀的法治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文广局专门派出县文化馆的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指导,进行创作演出,在今年县上举办的社团大赛上,他们创作的法治小品《浪子回头》获得了大赛二等奖,让更多的人感觉到法治文艺的魅力。
今年6月份,随着天气渐渐炎热,看到旁晚纳凉的群众越来越多,石泉县积极筹划,精心组织,提前准备法治电影放映暨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结合政法单位“两率两度”提升工作,司法局自行采编、制作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片《团结奋进的石泉县司法局》,司法局、县电影公司组织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走进社区、乡村,把最好的法治电影免费送到了群众家门口。在法治电影放映前,县司法局在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治讲座,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进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群众踊跃参与,法治氛围十分热烈。
据统计,石泉县“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巡演”共开展了50多场次,达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高潮。切实将社区广场、村口树下变成“法治宣传阵地”,有力的推动了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让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更好的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性与大众性,石泉县因地制宜,投入资金20多万元,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墙、街、桥,利用固定的图片和文字,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今年以来,先后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普法受众广的县城人民广场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在北街社区建设了法治文化墙,在池河镇、饶峰镇建设了法治文化街,在杨柳大桥建设了法治文化桥,在城关、池河、后柳、两河、喜河、熨斗等中心镇区和交通要道树立大型法治宣传广告牌。大部分版块都采用了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呈现方式,另外还专门有法治漫画、普法故事等专栏,将法律法规生活化、趣味化。利用广播电视、远教平台播发法治文化电视剧、电影、文艺节目,利用短信群发、微信、微博互动等形式传播法治文化,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群众在生活中、工作中感悟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法治理念,实现了法治文化与多种文化的有效融合,形成独具石泉特色的法治文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全中国勾勒出了一幅依法治国的美好蓝图。伴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石泉县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改进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继续推进“立体式”普法,使法治宣传教育在新时期实现新的突破,创造出更多、更新的亮点。(郭健)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