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抓落实 石泉县首批环卫工人领到退休养老金

11.09.2015  09:35
  本网讯 日前,石泉县退休环卫工人叶方庆、楚仁芳、李成芳、郑永琪、易成香5人,来到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领取了自己的退休养老金存折。   今年来,石泉县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将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环卫工人全面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切实关爱环卫工,有效保障了环卫工人的切身利益。   一是做好调查摸底。 县住建局环卫负责人深入镇、村走访、交谈,调查摸底,分批核实,明确参保人数。   二是把好审批关。 县住建局积极汇报参保情况,严格审核认定参保资格,多次与石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财政局协调沟通,争取省、市、县养老保险配套补助资金早日到位。此次环卫工人参保,从前期调查摸底到资格审核再到政府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了参保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积极兑现到位。 2015年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石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立即为达到退休年龄的5名环卫工人办理了退休手续。9月7日,正式将养老保险金存折发放至他们手中。据石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首批退休的5名环卫工人当中,可领取的退休金最低为每月916.66元,最高为每月922.66元,并从今年1月份开始补发,切实保障了环卫工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何蓉 通讯员 张义胤 朱莹莹)                 责任编辑/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