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石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21.10.2014  12:13
     10月17日早上,陕西省石泉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纠纷当事人王强(化名)借李明(化名)一辆皮卡车,由于李明心想两人关系还好,便借给了王强。谁知王强借到车后迟迟不归还,李明给王强打电话催要车时,王强却说:“车我是扣了,你欠我的钱也没还,等你还了我的钱再说。”万般无奈之下,李明来到法院,请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得知情况后,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当事人以及询问知情人士,了解了整件事情的详细经过,以及李明确实欠了王强4万块钱的事实。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了调解,引用《物权法》以及《债权法》等相关内容,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使当事人双方都认识到了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靠自己的蛮横来解决问题。

  事后,王强说:“我想着反正他也欠我的钱,我扣他的车也是天经地义的,却没有想到通过法律途径来让他还钱,现在看来多学习些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至此,一件有可能导致打架斗殴的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