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村民砍一棵核桃树 赔款2万多或将担刑责
26.11.2015 12:35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一棵核桃树生前倒没惹啥事,死后却引来一连串问题。砍倒核桃树的人或许不会想到,他一斧头下去22800元没了。公安机关虽已立案,但核桃树真正的主人是谁,砍树者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今仍扑朔迷离……
打工回来发现自家核桃树被人砍倒
53岁的余天安是洛南县石门镇陈涧村七组人。平日在外打工,等核桃树上核桃熟了,他会回家和老伴摘下核桃卖点钱。他说,自家老宅后那两棵核桃树,十几年来年年挂果,能卖不少钱。
两棵核桃树,相距约5米,大的那棵在小的那棵的东南方位,而小核桃树位于该村八组村民屈战锋的田地的正南方位,长在距离屈战锋田地还有两三米的斜坡上。十几年来,余天安、屈战锋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但这种平静在2014年6月被打破了。余天安偶然发现,小核桃树树干北面的树枝被屈战锋砍了。他打听得知,屈战锋嫌他的核桃树挡了地里庄稼的采光。
见小核桃树还活着,余天安找了村上调解,但无果。但今年6月4日,他从外地打工回来后猛然发现,小核桃树被人从根部砍断了。这一问,他得知又是屈战锋砍的。
恼怒之下,余天安选择了报警。随后,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石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一个多月后,石门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他,被砍倒的那棵核桃树经鉴定价值22800元。余天安听后满心欢喜,等着屈战锋给他赔钱。
砍树者先说树挡了庄稼 后又说砍的是自家树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余天安左等右等不见赔偿,再次打听得知,在树的归属问题上出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结果。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26.11.201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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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