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研究室组织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评选检查工作

28.11.2014  11:50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省法院研究室组织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检查验收工作,对推荐申报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往年已经评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单位开展检查。

        为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省法院研究制定了《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主要内容,确定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主要标准、分值评定和动态管理办法;由省法院研究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审管办、执行局综合处、立案庭、宣教处、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等职能部门参加,成立了评选及管理工作小组,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以及示范法院的考察评定、动态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省法院已分别对榆林、延安、渭南、铜川、宝鸡、汉中等地推荐申报的单位和已授牌单位开展了抽查检查。经检查了解到,各单位“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创建工作热情高、亮点多,效果好,能够认真执行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省法院《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各项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司法公开工作比较规范。

        省法院在检查中根据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就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重要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要求相关法院不能满足于数据基本达标,要不断创新工作,强化司法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