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研究所当企业孵化器来办 “电子所”向现代企业迈进
2016年5月5日《三秦都市报》第十四版
由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举办的“两学一做”“国企改革”知识竞赛文艺表演近日在西安举行。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科技控股集团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以及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杨永辉、工会主席陈海玲、参赛队员共计300余人出席此次活动。
在以杨永辉为所长的领导层的倡导下,研究所确定了以科研、生产、经营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方向,2002年在“把研究所当作企业孵化器来办”的理念下,陕西省电子技术研究所组建了“恒通公司”。这一改革,标志着研究所的企业化转制进入了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此举在全省转制试点科研院所中首开先河。
他们在一所“研究所”的框架下,用5年时间,陆续创建了“陕西恒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个有限公司,形成了8个企业实体。这5个公司注册资本293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443.75万元,平均占15%;员工资本891.32万元,平均占30%。社会资本1594.93万元,平均占54.4%。目前,研究所旗下已有三家公司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公司的各种职能已逐步建全和成熟,具备了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能力,杨永辉的下一步目标就是要在这10年孵化出来的5个公司中,选择1个综合能力比较强的公司参与“研究所”的产权制度改革,并作为母公司,创建陕西恒氏企业集团公司(即陕西恒氏企业产业园)。一位员工高兴地说:“中断了三年的企业活动如今又得以恢复,标志着我们企业正在向现代企业发展。”
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员工参股,员工以参股的形式投资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企业和产品,有利于打造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利于克服员工给人打工的心态。因此说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条件。
在谈到混合所有制的优势时,所长杨永辉说:“我所从改革初期,就打破国有股必须占51%的铁律,把国有股确定在20%左右,按投资去管理,那就简单多了。推行混合所有制以后,每个公司都是一个独立法人,所里在公司的参股都是具体的、明确的,经营者和员工要分红,就不能不给国有股分红。自然也就水到渠成地实现了国有投资的保值、增值,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