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环境瓶颈问题 助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17.07.2015  13:18

      近年来,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步增加,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保工作成效明显。但随着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实施,环保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相继凸显,主要表现在未批先建、未验投产、违法违规排污等方面,特别是矿井废水违法违规排放问题尤为突出,已成为发展“瓶颈”问题,严重制约榆林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煤炭开采企业环境管理,加大整改力度,破解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发展“瓶颈”问题,今年以来,省环保厅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环境问题的解决。

      一是开展煤炭开采企业环保专项检查活动。3月初至4月底,组织开展煤炭开采企业环保专项检查,对榆林市70家煤炭开采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58家存在环境问题,占检查企业的83%。主要表现为废水违法违规排放问题异常严重、未批先建屡禁不止、违法投产问题突出、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及煤粉(扬)尘污染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企业超产能开采问题较为严重。5月下旬,省环保厅就煤炭开采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及整治意见专题报送于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及张道宏副省长。

      二是召开集体通报、约谈会。针对煤炭开采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3月下旬,省环保厅王成文厅长在榆林市政府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通报会,初步通报了煤炭开采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5月中旬,省环保厅集中约谈了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政府及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区、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行拉网式排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对违法排污企业,要严厉打击,并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对企业其他环境问题,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四是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三化”的要求,制定煤矿企业矿井废水综合利用规划,加快废水收集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废水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并责成有关部门对不能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的煤炭开采企业限期进行评估认定,分类提出各企业废水处理利用方案。

      三是公开通报环境违法问题。5月中旬,省环保厅向榆林市政府致函通报了煤炭开采企业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在环保厅网站予以公开,要求榆林市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主体、任务、时限和要求,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四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对检查发现的华电小纪汗煤矿等6家企业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直接予以立案查处,罚款184万元,并进行了跟踪暗查,已基本整改到位。其它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交由榆林市环保局依法予以处理,同时,省环保厅将视情况进行后督查,对整改落实、行政处罚、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将启动区域限批及问责机制。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5月中下旬,为了加快解决榆林市煤炭开采企业违法违规排放废水问题,由省环保厅郝彦伟总工带队,结合煤炭开采企业环保专项情况,进行了专项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提出了有效措施和途径,帮助榆林市破解经济发展中的环境“瓶颈”。

      通过省环保厅一系列工作措施的落实,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为彻底解决煤炭开采等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6月30日至7月1日由张道宏副省长带队,对榆林市煤炭等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企业破解制约榆林市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明确提出要做好煤矿疏干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外排,通过建设生态湿地等,统筹解决疏干水问题;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要加大违法排污问题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到位。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