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确立建设(城管)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19.04.2016  10:55
  2016年,四川省建设(城管)监察执法确立了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即积极参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开创建设(城管)监察执法工作新局面。   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该省将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为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省建设监察总队将对各地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加大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执法力度。同时,结合深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房地产去库存等重点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发现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体系。该省还要求,要总结13个智慧试点城市和10个智慧社区的城市管理执法经验,研究设区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委会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省建设监察执法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精神,提高执法人员对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加强教育引导,保持执法机构稳定。同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协助主管部门落实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身份等方面改革任务,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该省将全面实施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未建立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的地方,年底前完成;已建立的,严格按要求录入案件,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报告调整。各地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情况,作为执法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实施标准,准确适用处罚幅度,夯实事实依据。裁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将作为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之一;问题严重的,予以一票否决。该省将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来源:住建部网)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