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妇联认真组织开展“科技之春” 宣传月活动

28.04.2015  13: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辖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根据《碑林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碑林区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碑林区妇联认真组织开宣传活动,4月16日当天碑林区妇联联合区科技局、长安路街办、区地震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长安路街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长安路街办文化站、长安路街办计生办、红会医院等部门在西安市南门外长安路中贸广场共同开展了以“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的“科技之春”科普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碑林区妇联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妇女群众的需求,设置现场法律咨询台,向广大妇女宣传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家教知识、妇女小额信贷等知识。

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妇女群众络绎不绝,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咨询妇女群众,积极向她们宣传男女平等国策、妇女健康知识、妇女创业就业有关政策等内容,发放《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儿童保护知识》、《艾滋病防治》、等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本次活动中,碑林区妇联通过宣传妇女保健知识、妇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妇女维权法律法规等科普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家表示要多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农业相关政策,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让我们的生活越过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