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史南征副主任带队对碑林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5.05.2015  17:58
      5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史南征副主任带领市人大第二检查组成员,在市政府李婧副市长和市工商局李军昌副局长及市交通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碑林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碑林区委董劲威书记、区人大左长民主任、区政府卢光文区长和工商碑林分局及区政府11家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5名消费者代表参加了检查座谈。
      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领导成员及陪同的各位领导先后对碑林区辖区的西安千家粗粮王餐饮有限公司、西安富海明都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公司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情况介绍、工作流程和具体做法,查阅了公司投诉处理制度、登记台帐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资料,并和公司负责人就新《消法》的实施情况及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赵生龙副区长首先代表碑林区政府从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创建示范站点和抓好投诉处理五个方面就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5名消费者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和消费实际,用真实案例谈对新《消法》的认识,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一致好评,并针对网络购物、个人信息泄露、预付卡消费等方面遇到的消费困惑提出了希望和建议。检查组领导及成员适时针对区政府工作汇报和消费者发言,进行询问和交流,现场气氛融洽有序。
      李婧副市长在讲话中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新《消法》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政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碑林区是老城区,也是商贸消费集中区,区政府在消费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场消费者的发言客观实在,既说出监管的空白点,又说出了工作亮点,对政府部门下一步工作有一定的导向意义。碑林区政府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现在良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抓好部门联动、社区联动,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
      史南征副主任指出,碑林区在贯彻落实新《消法》上,工作做的很实、很细、很深入,维权网络组织进社区工作触点深、接地气,有人员、有措施、有记录,特别是碑林工商局工作起点高,工作扎实,宣传培训工作形式生动多样,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戏上唱的非常不错。史南征副主任对碑林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要以消费投诉热点、难点为重点,进一步突出“靶向式”监管;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消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持久度,引导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是要加大基础投入,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增强维权手段,保证维权工作的落实;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形成维权合力;五是要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监管职能;六是要加强消协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消协在公益诉讼、消费维权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