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城管清理暂扣"享骑" 交警建议市民别再用
城管暂扣占道乱停的﹃享骑﹄电动车
昨天,三秦都市报报道了西安共享电动车“退市令”发布月余,不仅市场原有的“享骑”共享电动车未按规定退市,且又有新的“猎吧”共享电动车尝试在一些高校投放一事后,引发市民和相关部门关注。昨天上午,西安碑林城管部门已开始对占道乱停的“享骑”电动车予以暂扣。
城管:目前只能暂扣处罚
昨天上午,三秦都市报记者在太乙路遇到碑林区城管局太乙路中队的工作人员,正驾驶执法车对沿路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清理。记者看到,此时车上已装了好几辆绿色的“享骑”共享电动车。现场工作人员说:“我们接到区城管执法局的任务,对辖区违规占道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清理,清理之后将予以暂扣。”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西安市城管局综合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目前根据相关文件,对在清退范围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整理暂扣。目前,我们依照的是西安市市容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是1992年发布的,原则上是针对骑行人的。共享单车是一个新鲜事物,目前管理处罚方面的法条支撑还不太完善,我们还是依据西安市市容管理条例里面不按规定停放在保管站这一条,来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以辆次为单位,每辆次处罚5元,同时对企业进行谈话并批评教育后,就会将车辆返还。具体到共享电动车,前置条件是要有车牌才能上路,在他们的前置条件合法后,我们才能进行管理。当前,政府要求他们退市,交警也没有给他们办牌子,可他们依然在市面上乱停乱放。所以我们只能针对他们的乱停放进行暂扣,但各区县的力度都不是很大。目前从城管执法的程序上来说,只能暂扣之后处罚,处罚之后归还。”
交警:无车牌不能上路
记者了解到,西安在《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本市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西安现有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必须履行其主体责任,完成已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尽快退出西安市场。但截至目前,已投放的企业没有主动退出市场,新的企业还在尝试打擦边球。
就此,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西安交警部门。西安交警部门回应:鉴于目前西安市共享电动车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照等相关手续,一旦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将难以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建议广大市民,不再使用共享电动车。对共享电动车违规停放、未办理牌照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西安市城市管理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文/图本报记者李佳
编辑: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