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碑林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01.04.2016  09:21
        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法〔2016〕20号),西安市碑林法院研究室主任翟全军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据悉,全国法院共有261名同志获此殊荣。

        作为研究室主任,翟全军同志勤勉敬业、奉献实干,为全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调研、信息、综合、宣传、舆情引导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全国法院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国法院系统综合性表彰活动之一,每两年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