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韶华耀法徽

12.05.2015  12:31
        “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

        含泪聆听完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他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让心灵为之震撼、让灵魂得到洗礼,他是一位好父亲、好丈夫,更是一名人民的好法官!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工作途中突发心脏病猝死。网上网下,哀思如潮,法院内外,集体发声,满屏尽是哀悼,处处皆在评论:“做法官,当如邹碧华”。其渊博的知识、丰富的履历令人羡慕,其谦恭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令人赞叹,其创新的意识、醇厚的情怀令人佩服,其风华正茂、英年早逝令人扼腕……或许殚精竭虑,或许天妒英才,他太累了,想要歇歇了。他能否听到妻子无尽的哀思——“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只是为什么,我等得到跟他一起出门,却等不到他回家……

        作为法官,他将情理法交融,堪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楷模;作为院长,他将责任义务担当交汇,不愧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青天。他深知法官权力有限,依旧坚持“一点一点往前拱”。他是一名学者型法官,著书立作,不仅为裁判者指明方向,还为研究者提供新的思路,他对知识的渴望和热情感染着每一位法律人,《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已经成为了许多法官的教科书,指导并激励着我们共同前行。他深知改革道路艰辛,依旧“背着‘黑锅’前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燃灯者”的激情,他用光和热回应了时代的需求,满腔热血,以自己平凡的身躯,在平凡的岗位中,燃起光明之灯,照亮了群众渴望公平之心,也温暖了群众渴望关怀的心。油尽灯枯时,凝聚起了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改革共识和人心所向,撑起了“大家的天”,却坍塌了“小家的梁”,留下无限悲思。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职尽责、鞠躬尽瘁,为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们尊敬邹碧华、怀念邹碧华,不仅仅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与特有的人格魅力,更因为他用自己的追求与付出凝聚起了法律职业的最大共识,完美诠释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深刻含义,赢得了法律人及更多非法律人的一致支持与认可。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敢于担当的精神。每一位人民法官都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亲历者、实践者、见证者。改革的道路必将曲折而漫长。然而凤凰涅槃,方能浴火重生。因循守旧不是改革,不断革新,才是事物发展的常态。历史机遇只会留给勇于改革、敢于担当的人们。在改革的大潮中,唯有敢于担当,敢于破难,才能冲破艰难险阻、跨过激流险滩,迎来一片坦途。只要人人都能敢于担当,勇于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坚定党的宗旨不动摇,坚定法治信仰,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坚持正确的道路指引,用实际行动助推改革发展,相信哪怕只是一点一滴掌心化雪的温暖,也必将汇聚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春天号角。深化司法改革的过程,同时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不断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不同法律职业之间只有相生相存,共同发展,才能消弭职业间存在的隔阂,才能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在活力,真正树立起司法权威与社会公众对宪法、法律的崇敬、对法治的信仰,共同助力司法改革。这更需要每一名法官,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搭建起更多的纽带和桥梁。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对党忠诚的品格。邹碧华同志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无论是从事书记员、审判员等审判业务工作,还是担任上海高院民二庭庭长、长宁区法院院长、上海高院副院长等领导职务,他都立足于本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用一言一行弘扬法治精神和崇法尚德理念,将自己短暂的一生全部奉献给了审判事业。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党无限忠诚、对事业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要求,忠于党的宗旨、纲领,忠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刻刻都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的事业。邹碧华一生始终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心中有梦,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事业。事业承载着他的梦想,他用自己的汗水、用自己的生命铸就了他的梦想,赢得了世人的尊敬和缅怀。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心系群众的情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同志始终坚持公正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努力让每一位群众在他所办理的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对宪法、法律的崇敬。他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要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用好手中的权力,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心里时刻想着群众,想问题、办事情、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乐于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怀着一颗公心、诚心、热心、耐心,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的解决群众诉求。邹碧华同志把法官对律师的尊重,作为是对当事人的尊重之一,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当法官做到这一点的时候,法庭内就会建立起一种信赖的气氛。当这样的法官多起来的时候,整个司法就会获得受人尊崇的社会基础。”其中,“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

        传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从“燃灯者”手中接过光明的火种,点亮未来,去完成他未竟的梦想。当人民法院有越来越多的“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出现,当我们每一个人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改革推向前进,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对于逝者,或许这才是最好的告慰。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热忱,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用全身心的投入和激情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在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谋利办事。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邹碧华同志说过:“正是因为世界的不完美,你的存在才有了意义!”今天每一个法律人当以他为楷模,继承他的遗志,砥砺共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