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三全面 三强化”规范司法行为
近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以“三全面,三强化”为抓手,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参与,强化重点。 该院以“两法、两规则”为学习重点,以正在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为平台,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业务培训,用一个月的时间分批次组织全院15个部门的干警逐一自我剖析,以党组点评、全院通报等形式狠抓整改。要求遵循《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从案件受理、文书制作、证据材料收集等各个办案程序和各个环节,列明具体办案步骤、办案责任、审批权限和办案时限等格式化办案操作清单,有效保障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执行、有记录,避免文书不齐、流程不规范、审批不全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案管部门着眼办案业务规范,根据该院2014年案件评查考核情况,梳理出48项专项规范整治内容,并将以上项目、内容分解到每位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直至具体办案责任人。
全面查摆,强化督查。 坚持全面查摆问题,不留死角,采取外部开门查摆、内部自查自纠、组织抽查检查等形式,以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坚持开门征求问题和意见。为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利用全县“两会”之机,向参会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300余份,走访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发案单位等12个,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现已征求到意见建议30余条。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分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形成专项报告,报本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于查摆问题不认真、整改方向不明确的个人或部门,将退回重新查摆,并责成纪检监察部门找相关人员约谈。
全面覆盖,强化监督。 切实做到专项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突出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的同时,增强案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上的协同性,将对办案人员的监督与对案件的监督有机结合,着力于司法办案活动中对人的监督。着力完善规范执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为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修正完善《礼泉县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出台《礼泉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止性规定》;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办案行为,制定出台《礼泉县检察院关于严格录音录像行为的规定》;为严格办案纪律,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制定《礼泉县检察院关于严肃办案纪律及问责制度的规定》。引入外部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司法规范化建设,该院结合检察办案规律和特点,改变对办案人员执法行为内部监督的单一性,从人大、政协委员、法律界学者、律师聘请数名“监督员”,共同监督办案部门的执法办案行为,着重突出“监督员”在执法办案效果回访调查、参与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旁听公诉案件庭审的作用,通过现场、实时监督办案人员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合法。
(作者: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薛璞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