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多项举措提升出庭公诉水平
近年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努力提升公诉队伍的出庭水平,规范出庭支持公诉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夯实庭审基础。 出庭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行使刑事追诉权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庭审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能否有力地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且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威信和形象,是公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在提升公诉队伍出庭水平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一是细致审查案卷。审查案卷是出庭公诉工作的基础,“根基不牢,地动山摇”。通过审查案卷对涉案犯罪的证据情况做到了若指掌,对定罪证据的薄弱部分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补强或者给予合理的解释说明。同时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与辩护人的意见,对案件中的疑点不能简单排除。二是在研讨案件时,针对复杂疑难案件提前预测庭审焦点,精心制定庭审预案等。三是针对相关专业问题及时明确相关知识,做好应对专业问题准备。如白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承办人审查案卷时发现白某一直供称其用木棍击打被害人的头左部,然而诊断证明却记载被害人的伤情为“左颞部头皮挫裂伤、右侧颞骨骨折、右颞脑挫裂伤伴血肿和闭合性颅脑损伤”,这一结果让承办人很不解,对此专门联系了法医进行咨询,得到的解释是“右侧颅脑损伤符合对冲伤所致,亦不排除倒地后,右侧头颅着地所致”,并就此出具了详细的说明。庭审中当公诉人宣读完法医的书面说明后,自以为抓住重大漏洞的辩护律师顿时哑口无言,一直在狡辩的被告人白某某也低头表示认罪,在法庭调查结束时,合议庭对此相关证据也表示了予以认定。
切实增强相互沟通,保证庭审顺利。 一是增强与合议庭的沟通。在案件移送法院后积极进行联系,重点就案件难点进行交流,针对案件中瑕疵证据听取意见,及时予以补强。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建议召开庭前会议。二是充分利用庭前会议进一步增强与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沟通。重点围绕一些程序性的问题达成共识,防止辩方证据突袭和以刑讯逼供理由否定供述等,进一步明确焦点,及时调整庭审预案和策略。三是增强与侦查人员的沟通。使侦查人员形成良好的证据意识,注重同拟出庭作证人员沟通,使其明确庭审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避免其遭于辩护律师的“伏击”,保证庭审的良好效果。
准确把握庭审技巧,注重庭审效果。 出庭公诉人总的原则是讯问有力,举证到位,公诉意见围绕定罪、量刑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层次清晰,答辩既坚守了底线又灵活应对。一是要求出庭人员增强临场应变能力,特别是在质证时辩护人对证据全面否定的要及时进行正面质证,对证据突袭要从证据来源、证据形式、证据证明的内容等方面审视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时要层次清楚、说理透彻,有针对性地突出答辩重点,注重辩论技巧。二是增强量刑建议说理性,掌握庭审主动权。被告人和辩护人最为关注的就是刑期高低和是否可适用非监禁刑的问题,对量刑建议的充分阐述,增强说理性,既是说服合议庭采纳量刑建议的过程,又能牢固的把握庭审主动。三是在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辩论环节定罪和法庭教育把握。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为提升庭审效率,在被告人自愿认罪,对证据和定性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往往会让公诉人仅就量刑部分发表公诉意见,但为体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和庭审效果,我们坚持对案件定性进行论述和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让旁听人员也受到法制教育。四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实行“圆桌审判”的同时,尽可能平缓方式对其进行教育、挽救,使其能够深刻悔罪,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领导带头以赛促练,提升庭审水平。 一是主管检察长带头出庭做示范。今年以来,分管副检察长赵亚洲已出庭支持公诉案件3件,包括第一次开展的网上全程刑事庭审,充分发挥了领导出庭示范作用。二是积极开展观摩庭活动。组织公诉干警到兄弟县院观摩庭审学习他山之玉,同时定期自我观摩,庭后进行研讨点评,只点不足不讲优点。三是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由公诉部门组织模拟庭,由案件承办人担任公诉人,由其他干警担任辩护人,通过对抗式辩论演练,提高出庭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力和审判监督能力。
(作者: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卢雄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