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陕政督〔2016〕5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组成联合督查小组,于11月份对省级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将采取查阅自查报告、印证材料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督查报告报省政府。对此次督查工作,厅里高度重视,要求 市场秩序 处牵头做好我厅自查及相关工作,相关处室协同配合。请各相关处室对照本通知所列督查重点逐项检查、及时整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信用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是否确定了省商务厅信用建设工作责任(牵头)处室,是否建立了信用工作内部协调机制。(市场秩序处负责,有关处室配合)
(二)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情况。是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及时将省商务厅信用信息向全省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简称信用平台)汇集,重点检查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完整性、有效性、实用性和规范性。(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商贸服务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国际经济合作处、对外贸易处、市场秩序处负责落实)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是否按规定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平台和“信用 陕西 ”网站公示,是否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市场秩序处会同综合处编制“双公示”目录,会同办公室、省商务信息中心建立“双公示”专栏,流通业发展处等相关处室负责落实信息公示)
(四)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情况。是否将核查使用信用平台的信用信息嵌入到管理工作流程之中,是否部署推动本系统各层级单位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情况。(市场秩序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及部署推动工作,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使用核查信息)
(五)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带头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报告制度,将企业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定的重要参考。(市场秩序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及部署推动工作,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报告应用)
(六)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落实情况,是否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在失信曝光和跨部门联合惩戒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市场秩序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处室协同推动)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2016年9—10月)。厅机关各处室按照督查重点及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于10月25日前向厅市场秩序处提交自查情况和印证材料。
(二)整理完善印证材料(2016年10月26日—11月5日)。市场秩序处会同有关处室对照督查重点和相关政策法规,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形成本厅自查报告,于11月5日前向省政府督查室提交自查报告和印证材料,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实地督查(2016年11月)。联合督查组对我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实地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督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逐项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立即整改,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为确保自查报告详实具体,厅机关各处室自查情况要详实具体,统计数据要真实完整,信用信息应用和联合惩戒情况要说明使用情况和成效,在10月底前仍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下一步整改工作的时间进度表。
(三)各处室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处室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形成省商务厅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联系人:市场秩序处 王燕 王涛
电 话:63913879/63913862
陕西省商务厅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