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不允许社会团体以党政机关名义扩招会员

10.11.2014  16:57

  [海口网]10月16日记者报道了“三亚质量协会被指顶质监局名号发红头文件”情况。据三亚网友反映,三亚市质量协会近来打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旗号,给各大企业发红头文件,要填写《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情况调查表》,还要“报送入会申请书”。对此,10月17日,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陆符林局长回应,称社会团体不允许以党政机关名义扩招会员及收取费用。

  陆符林介绍,社会组织分三大形式: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协会一类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是一些民办学校、培训中心、医院、图书馆等等,而公益福利机构一类则属于基金会。三亚质量协会属于社会团体。

  据了解,社会团体成立首先需要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得到批复后再送民政部门初审,然后需要6个月的筹备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定下内部相关资料上报当地民政部门才能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陆符林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社会团体采用“双重管理”,就是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皆有管理义务。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职责为:其一负责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备案;其二对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其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而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职责为五点:其一负责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等级、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其二监督指导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其三负责社会团体检查初审;其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问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其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对于三亚质量协会打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旗号给各大企业发红头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陆符林表示,“社会团体不允许以党政机关名义扩招会员及收取费用,只能以本协会名义拉人入会,并且必须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因此,“如果情况属实,那么三亚质量协会此举已经涉嫌违规”。陆符林介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民政部门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性、省本级及市县级。所以,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如果网友对三亚质量协会的行为存在质疑,应该先向主管部门及三亚市民政局投诉,“三亚市民政局再进行调查处理,如调查发现该协会有违规行为,则按照规定勒令其暂停开展活动,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如果网友对三亚民政部门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

  据了解,截止今年6月止,海南省共有5143个社会团体。陆符林表示,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的管理, “以法监管,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年度检查,推出等级评估,正面引导规范社会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