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口基金“社会性别研讨暨修订村规民约师资培训班”在陕西举办

28.08.2015  23:19

8月25-26日,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社会性别与公共参与”子项目——“社会性别研讨暨修订村规民约师资培训班”在陕西省委党校举办,省妇联主席井剑萍应邀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全国妇联权益部信访处副处长苏芸,国家卫计委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省卫计委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来自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各级党校、高校、研究机构、党政机关及妇联的50余名代表参加。研训班以修定性别歧视的村规民约为主题,将社会性别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共同探讨推进性别平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法与路径。



社会性别研讨暨修订村规民约师资培训班现场


省妇联主席井剑萍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井剑萍在开班仪式上指出,今年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周年,也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20周年,举办此次培训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男女平等是党始终坚持的政治主张,党的十八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报告,是党在新时期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政治承诺,表明党在新形势下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

井剑萍强调,长期以来,我省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去年,省妇联全国率先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文件,切实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的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社会广泛关注、反响强烈,入选“2014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妇女维权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对下一步工作,井剑萍指出,妇女维权工作重在顶层设计和源头参与,村规民约作为我国乡村治理的主要模式,与广大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修订性别不平等的村规民约是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尤其是土地财产权益的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各级妇联组织不仅要关注村规民约对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忽视和侵害问题,更要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