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社会组织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14.03.2016  10:18
 

  自2016年1月起,在安康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将实施统一代码制度。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上将不再体现“登记证号”,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安康市各级民政管理部门将借助实施统一代码制度和换发新版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的契机,对不按时参加年检、常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不予换发新版法人登记证书,集中进行清理。换证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换证的社会组织要进行统一公示,从2018年1月1日起没有换新证的社会组织将自动注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5个部分组成。统一代码是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新登记证号,也是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