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在宝鸡举办
10月11日-14日,国务院扶贫办在宝鸡市举办全国社会组织扶贫现场观摩暨示范培训班,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洪天云,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华,陕西省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出席会议。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各省级扶贫部门、社会组织、陕西省各地市扶贫部门等单位共计17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班是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首期培训,目的是深入解读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文件精神,总结交流各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推动和引导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培训分为四个环节:一是现场观摩宝鸡市社会组织扶贫做法,二是开班式,三是专家学者讲授扶贫理论知识,四是社会组织代表进行经验交流。
在开班式环节,王卫华作了开班致辞。陕西省、市、县三级扶贫部门作了典型经验发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作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洪天云作了扶贫工作讲话。
黄茹介绍了当前全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梳理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等。提出应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一是会同扶贫部门健全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相关支持工作,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专项培训,四是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服务,五是配合扶贫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项目对接,六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七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八是强化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执法监督。黄茹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得到了扶贫部门的支持帮助,希望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配合协作,推动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洪天云在讲话中肯定了社会组织在参与脱贫攻坚中取得的积极成效,认为社会组织发挥了四方面重要作用:一是社会组织是联系社会帮扶资源的桥梁纽带;二是社会组织是扶贫工作的有机组成;三是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技术和行业资源优势;四是社会组织是推动扶贫创新的重要力量。
洪天云指出,当前社会组织扶贫在工作推动上距离中央要求还存在差距,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组织发动不够,各地缺乏细化方案,面上工作没有充分发动起来;二是精确瞄准不够,存在观念错误,粗放式扶贫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典型推广不够,一些地方没有及时推出典型示范,宣传力度不足;四是帮扶底数不清,没有建立台账,没有准确帮扶数据。洪天云强调,各级扶贫系统要把社会组织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形成合力,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要紧紧围绕精准这个核心,做到“三个聚焦”,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二是着力完善三种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典型推广机制;三是着力用好三个平台,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制度,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用好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四是着力抓好三项工作,着力发动本地区省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着力推动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贫服务,着力打造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