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借东风加快建设“文明、宜居、富裕”新农村

13.10.2015  09:33
  今年,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神木县为全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县。神木县抓住机遇,着力提升改造农村面貌,赋予美丽乡村建设更丰富的内涵。   文明乡村——文明建设涵养更多美丽乡村源头活水   “建设美丽乡村核心在于开阔群众视野,提升群众素质,丰富村庄内涵,建设富裕文明幸福家园。”这是神木建设新农村形成的共识。   让群众对文明的领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学习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村村全覆盖。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和道德模范宣讲团,在农村学校、社区、村组开展诚信、孝敬和文明礼仪教育等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送入百姓家。   开展“十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神木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实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建成各级文明镇15个,建成率100%,评选十星级文明户12000余户,群众参评率100%。   模范人物引领,开展“最美神木人”活动,评选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征集“中国梦·神木好故事”和好家风、家训,好村风、村训,村村设立“善行义举榜”,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   宜居乡村——撑起“面子”筑起夯实“里子”   夯实美丽乡村基础,推进水电路等具有充实“里子”的先导性基础设施。   今年,投资2.67亿元新建通村公路253公里,全县通畅率达到80%以上,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投资2700万元,建设完成45个“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任务。拓展文明单位帮扶共建活动,年内安排212个文明单位参与村(社区)帮扶共建。   创造“面子”与“里子”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良性循环。整治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四沿”环境,拆除乱搭乱建,修渠铺路,移厕让地,修缮圈舍,清院净巷。推广“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模式。推进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五化”建设,构建山、水、田、林、路、村的生态文明乡村画卷。   富裕乡村——“美丽乡村”成为产业发展的载体   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要义。   近年来,相继出台《“金桥”工程奖励办法》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每年农业方面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奖补资金,催生建成了农牧业示范园区23个、农业龙头企业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56家,初步建成“龙头+基地+企业+农户”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体系,带动了农民致富,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622元。   今年,神木县积极开展省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创建,依照“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的要求,推进涉农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联动、捆绑发展,不断提高涉农、扶贫、民生和基础建设资金的整合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率。   科学精准扶贫,向效率和公平要效果,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杜绝“养懒汉”,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扶贫思路,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移民搬迁等项目。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与村社区结对帮扶新机制,逐步构建起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新机制,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美丽乡村”转化成生产力和竞争力,2014年9900人脱贫。(来源:榆林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