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榆林日报:“每个月我都能领到265元的低保,不愁油盐钱,生活有了保障,日子过得比以前更好了。”家住神木县乔岔滩办事处的低保户贺粉霞说起现在的生活,满脸幸福。
2014年,神木县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攻坚克难,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实惠真正落在老百姓身上。
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该县通过重点调查、信息比对、审定审批、公示等手段,取消低保对象969人,新增保障对象152户324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4年,该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45元/月·人,差补标准为356元/月·人。目前全县保障人数为2927户5934人,全年共发放保障资金3262万余元。
农民低保审批程序更加严格。在审批农村低保时,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村评镇(办)审核县级审批制度,采取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镇(办)谁参与谁签字谁负责,使低保对象确定更加准确、程序更加规范。2014年,神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40元/年·人,补助标准按3180元/年·人执行,每人每月265元。全年累计抽查低保对象757户,取消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人员178人。目前全县共有9587户15264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共发放保障资金5948万余元。
五保供养更加规范。对2014年新申请的278户农村五保对象和原享受的五保对象进行核实,最终审定新增五保对象166人,因死亡等原因退出五保152人。目前全县共有五保对象1655人,其中集中供养369人,超龄正在接受教育对象25人。全年支出分散五保供养资金827万元,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为4700元/年·人,集中供养对象为7200元/年·人。
医疗救助有序推进。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特殊人群救助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人群作为“一站式”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比例,享受合作医疗报销后,将医疗费自付部分提高到65%的救助水平。全年累计救助2596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1万元。
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2014年,神木县将因民间借贷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体系,确保其基本生产、生活。截至11月底,共为13861户家庭困难对象下达临时救助以及低保转入临时救助款3335万元。
该县还将政策性下岗人员、特殊人群和孤儿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县共有特殊人群对象7665人,全年发放救助资金4139万元;经核实新增孤儿54人,目前共有孤儿478人,其中超龄孤儿103人,机构供养32人,全年支出孤儿生活补贴46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