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4.08.2015  10:40
 

  2009年,榆林市神木县在全国率先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六年多来,该县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免费医疗政策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增强民生工作的可持续性,让更多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完善免费医疗政策让更多百姓受益

  随着神木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群众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强,神木县及时调整思路,持续深化医改。2014年11月,在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全民免费医疗政策进行微调。新增中日友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10所县外定点医院,将县外非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确定为50%,将镇(办)卫生院的起付线由原来的200元下调为100元,将残疾人员9种住院医疗康复项目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补充规定,凡在县外医院住院的,需在县医院办理技术转诊。未办理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降低10%。为加大对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2012年,神木县推出《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大病患者年度自负的符合全民免费医疗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用,累计在3万元以上的,根据实际费用,可获得40%至60%不等的救助,二次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45万元。救助金从神木县民生慈善基金的收益中列支。今年初,县上出台《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规定》,对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24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报销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极大地减轻了百姓门诊治疗的经济负担,县境内百姓住院平均补偿率持续稳定在80%以上,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神木县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长效稳定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硬件方面,新建一所住院楼,增加病床400张,购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在门诊、住院和急诊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添置免费使用的轮椅,安装手机充电站等,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针对全县只有一所公立医院的现实,2014年,县委、县政府开始筹建县医院新村分院,预计总投资超过8亿元。软件方面,全面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普遍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岗位分类管理等制度,按实际床位核定人员编制,按编制设定岗位。同时,县医院连续三年面向社会招聘200多名医护人员,其中包括14名研究生。每年选派年轻医生、护士外出培训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新增心内科、呼吸内科、新生儿科等8个临床科室,满足了患者的需求。2014年,全县转外就医率仅为7.6%,低于全省、全国二级医院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引导社会力量办医持续完善服务体系

  县上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全县共有民营医院20家。民营医院充分发挥在运行管理、服务态度、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开展多种特色专科医疗项目,成为公立医院的有效补充。大力支持引导民营医院健康发展,严格规范民营医院准入标准,依法登记,确保其执业范围与自身具备的服务能力相适应。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这种以公立医院为主导、民营医院合理有序发展的新格局,不仅增加了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扩大了服务供给,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了充分竞争机制,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推行县镇卫生管理一体化城乡居民告别看病难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神木县打破原有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对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总体规划。目前,县医院作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主要承担着危重急症和疑难病患者的救治;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大柳塔、锦界、大保当、店塔4个矿区乡镇设医疗机构4个,主要解决多发病、一般病的救治;其他17个镇办各设置1所卫生院,负责常见病门诊和留观;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在5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主要以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的初诊为主,初步形成“县城为主体、镇为枢纽、村居为网底”的医疗机构新格局。近两年,县上还先后投入800万元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建设改造,投入200万元建成全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同时,积极推进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工作试点,县医院和一所镇卫生院对口帮扶,实行人员统一管理、财产统一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这些举措不仅合理利用了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了全县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而且让更多城乡居民就医得到了实惠。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