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集中约谈神木县等3县(区)政府和陕西煤业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污染物严重超标企业

15.06.2016  17:58

  6月15日,省环保厅就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问题集中约谈了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人民政府和陕西煤业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等5家污染物严重超标企业,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超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省环保厅在约谈中指出,全国一季度95家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涉及榆林市5家企业,其中4家为涉气企业,1家为涉水企业,分别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榆林市污水处理厂,且4家涉气企业连续两次被环保部通报,超标排放问题十分严重。

  省环保厅要求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针对通报问题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义务,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制定的整改方案经榆林市政府审核后,6月底前报省环保厅;要求5家企业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要求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治任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政府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并将认真按照省环保厅要求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快整改。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承诺,坚决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坚决抓好污染物超标排放整治工作。

  榆林市政府、榆林市环保局和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约谈。环保部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副主任马国林应邀指导约谈。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