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司法援助走进看守所

03.12.2014  20:30

为让在押人员受惠于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神木县人民检察院从2014年8月份开始,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进入看守所,这标志着该院法律援助工作正式深入到监区、监室,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截止2014年11月份已经有11名在押人员享受到司法援助,160人进行了司法咨询。使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的在押人员,也能与正常公民一样享有合法权益。

司法援助进监区,切实发挥了法律援助的作用,加强与看守所的协调关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做好“残者必援、贫者必援、老者必援、弱者必援”“四援”工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在押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利益。

(作者:神木县人民检察院 郭瑞霞 编辑:刘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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