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任凤祥陈若星荣膺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

14.10.2015  08:26
 

  根据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结果,中央文明委10月13日决定,授予62名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65名同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我省有两名同志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9名同志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峪口乡南河底村村民任凤祥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陕西省文化艺术报总编辑陈若星(女)被评为全国孝老爱亲模范。陕西省兵器工业管理局家属院居民熊宁(女),陕西紫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贺军,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国税局城郊分局干部崔义胜,陕西省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贾合义,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横渠镇严家庄村民严平安,陕西省咸阳市道北中学教师呼秀珍(女),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退休职工、歌唱演员贠恩凤(女),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石瓮镇胜利村村民张德凤(女),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麻醉科副主任陈绍洋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记者: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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