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部门联合 为中高考发布“禁噪令”
■高考:6月7日、8日
■中考:6月27日、28日
■六部门公布噪声投诉电话 ■拨打本报热线88229999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临近。昨日,西安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发布中、高考“禁噪令”,为广大考生和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如果您的身边有噪声困扰着正常休息生活,您也可以拨打本报热线88229999进行投诉,我们将与六部门一起,为中、高考护航。
考试期间
考点周围500米工地全天停工
环境保护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停止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备案。除抢修、抢险和地铁施工相关作业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噪声检查活动,对违法施工单位从严查处。
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建设施工企业遵守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规定,对违法施工的单位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2015年6月7日、8日、27日、28日考试期间,要求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多种举措
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环境
公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和鸣炮、鸣笛以及各类娱乐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等。配合有关部门对不听劝阻、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的扰民行为进行制止。
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产生社会噪声的公共场所、夜市及户外广告宣传、临街商业门店音响噪声等扰民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容园林部门加大对渣土车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渣土车辆的路线审批,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停止除抢修、抢险和地铁施工相关作业外的渣土车辆夜间运营审批。
教育主管部门应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时沟通,及时提供各考场周边的环境信息,保证中、高考的顺利进行。
各建筑施工、商业文化等单位及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禁噪令”要求,自觉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商业经营、娱乐活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杜绝噪声污染干扰他人生活环境,为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环境。
立即行动
本月已纠正一千多起乱鸣笛
乱鸣笛是打扰市民休息生活的噪声之一,记者昨日了解到,5月5日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已现场纠正了1200多起市区违规鸣笛。据介绍,目前我市机动车禁鸣区划定范围为幸福路以西,汉城路以东,丈八路以北,凤城九路以南。“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不要肆意鸣笛,家长在接送学生时,也不要因心急而鸣笛、任意乱停放车辆。”来自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处长李泽廉呼吁。
此外,市城管执法部门已开展了执法行动,对于临街商业门店,所有外置音响将一律拆除,内置音响也需达到限定的分贝。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或者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将由市城管执法局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六部门噪声投诉电话
■市环保局 受理电话12369
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 受理电话12342
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商业经营及文化娱乐噪声的监督管理。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
■市公安局 受理电话110
负责其他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驾驶机动车辆不得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鸣放喇叭。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电话88668123
要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降噪、防振的产品和材料。督促建设施工企业遵守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规定,对违法施工的单位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考试期间,要求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市市容园林局 受理电话86783600
要加大对渣土车清运的管理,合理安排清运时间,避免连续作业。会同交警支队严格控制渣土车辆的路线审批,避免因连续审批造成噪声扰民。在中、高考期间停止除抢修、抢险和地铁施工相关作业外的渣土车辆夜间运营审批。
■市教育局 受理电话87809885
及时提供各考场周边的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