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争吵打架欲离婚 西安11岁娃都写在了日记里

01.10.2017  08:27

  “4点30分,他和一个女人来接我,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的小三,我还看见了他们的亲密照片……”“我不想上学……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李欣遇到一起离婚案,审理过程中,夫妻俩年仅11岁的孩子递交给法庭一个日记本,法官看到后震惊了……

  离婚案承办法官收到孩子的日记

  孩子的母亲刘丽(化名)是案件的原告。刘丽与王龙(化名)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刘丽和王龙在生活中,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就在刘丽为婚姻问题头疼的时候,她发现11岁的儿子性格越来越孤僻,表现出抑郁、逃避上学等一系列不正常的行为。刘丽最终无法继续维持婚姻,便将王龙起诉至法院,要求和王龙离婚。

  近日该案在审理中,承办法官李欣收到了刘丽的儿子递交的一本日记。“恨恨恨,我想杀了他……”“他真是太贱了,好几天不见人,回来就掐我妈妈的脖子……”“今天是妇女节,我请妈妈吃自助餐,我拿了菜给妈妈,我觉得我长大了,可以帮妈妈了”。这本日记记载了11岁儿子所经历的父母争吵、打架的点点滴滴,日记中的“”正是父亲王龙。

  看到日记,李欣非常震惊:“11岁的孩子,本应无忧无虑享受童年时光,然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仇恨、压抑和痛苦。

  解决婚姻问题前先补救孩子创伤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李欣没有机械地对刘丽与王龙的婚姻问题作处理。她对双方提出了批评,刘丽和王龙对孩子的伤害都应承担责任,尤其王龙,如果不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永远都是负面教材,双方在解决婚姻问题之前都应对孩子的创伤进行补救。

  李欣邀请了法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国家级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海琴老师来到法庭。张海琴全面分析了刘丽、王龙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王龙与孩子之间存在的问题以及孩子存在的心理问题,并针对每个问题分别告知了刘丽解决的方式和方法。经过两个小时耐心地聆听,母亲刘丽表示,她明白了教育孩子的方向,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婚姻生活中总有磕绊,坚决不能认为婚姻关系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可以毫无顾忌地辱骂、殴打对方,因为孩子虽小,但他们会用眼睛看、耳朵听、脑去想、心去体会。”张海琴说,孩子正处于学习的高速发展阶段,如父母的行为不端正,就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塑造;父母的生活不和谐,就会造成孩子的心理不健康,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婚姻问题对孩子的伤害。

  据悉,因这起离婚案件已引发孩子严重的心理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对离婚事项暂时搁置,让孩子父母先回家解决好孩子的思想问题,补救孩子受到的心理创伤,再根据情况处理离婚事宜。华商报记者宁军

  编辑:雷晓娟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