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秸秆引山火 毁山林113亩获刑

21.05.2015  13:08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清理自己地里的玉米秆,村民便在自家地里烧玉米秆,不料却引发山火,导致7.53公顷的山林被烧。5月20日,延长法院宣判了该起案件,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李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5年3月17日,李延在自家位于延长县交口镇木家坪坝的地里焚烧玉米秸秆,不慎引发火灾,火势蔓延至周围山体引起周围三个村的山体着火。火灾发生后李延与他人积极参与救火直至灭火。经勘验,过火林地面积为113亩,折合7.53公顷,过火范围为退耕还林地。案发后,李延积极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并取得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延因燃烧田间玉米秸秆不慎引发山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13亩,折合7.53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李延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与受害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