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召开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

14.09.2016  02:11

  9月2日,勉县召开了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18个镇(街道办)镇长(主任)、48个部门负责人、122个重点禁烧村村支书以及部分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砖瓦企业。会上县环保局、农业局通报了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对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毛鹏主持,县委副书记刘宝明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县人大副主任刘翠云、县政协副主席吕安宁出席指导了会议。

  会上印发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关于县环境保护局委托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秸秆禁烧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

  会议指出,今年我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是:在重点禁烧时段(8月20日至10月31日),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禁烧率要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中心城区、建制镇等人口集中区及旅游名胜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等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措施。一要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今年与县政府签订的《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确保顺利  完成各项禁烧工作任务;二要加强巡查。抓好“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及傍晚、夜间等焚烧易发时期的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村民,依法处500-2000元的罚款;对不听劝阻,恶意焚烧秸秆的行为严厉打击、  从重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环保治理不到位,冒黑烟的砖厂,立即立案并按高限处罚;三要广泛宣传。除了像往年一样,继续通过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等形式对禁烧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还要突出重点,针对往年出现此类违法行为的村、人员,面对面、点对点地进行宣传,提前“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将开辟曝光栏,对工作组织不力、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的镇、村、人员直接公开曝光,循环播放,对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四要强化追究。县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办)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和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镇(街道办)、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随意焚烧行为,严格惩处。凡是发现焚烧点的镇(街道办)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对多次发现焚烧点或被市禁烧办通报的镇(街道办)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根据被通报次数予以扣分处理,其包抓部门不得评为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被省、市新闻媒体曝光的,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镇(街道办)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责任人严格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