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厅开展专项行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为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省科技厅将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形成科技业务和科技服务“一网打尽”,普惠类项目无须申报而是采用客观数据进行评价。
省科技厅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深入排查项目评审各环节风险点,制定公平规范、监督有效的评审规则,强化内部监督、强化集体决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全省科技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线进程,推进全省科技系统政务服务网络化,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市场主体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供服务。
加大改革任务落实力度。落实落细科技创新政策,贯彻落实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使科研人员潜心向学、创新突破。加强改革任务台账管理,开展动态跟踪,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探索联合引导机制,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研发投入积极性,提升全社会R&D经费投入水平。运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手段,统筹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融合全部科技业务流程,整合全省科技数据资源,实时监测最新科研动向,形成科技业务和科技服务“一网打尽”。探索建立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揭榜(招投标)制度,转变科技项目生成方式,鼓励有研发需求的企业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方式,简化工作流程,普惠类项目用客观数据进行评价取消申报,平台类项目用客观数据考核打分直接评价排名,竞争类项目严格执行评审流程和规则。
加强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建立全省部门协同、内部联动的科技监督体系,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压实项目管理单位管理监督职责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管理责任,强化对违规违法科研行为的惩处。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纵向对接科技部、各市地科技局,横向与各相关部门联动共享的科研诚信体系,建立科研诚信黑名单制度,对科研人员和相关机构、组织的科研诚信状况进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