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保护条例实施8年投数百亿 乱占和采石仍存在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在西安开幕。审议《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
刚刚过去的周末,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连续播出违法采石破坏秦岭生态《违规采石场为何难叫停》节目,将秦岭遭破坏的惨烈画面呈现在人们眼前,而这些场景,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10月中旬展开的执法检查所见情景遥相呼应,再次敲响了秦岭保护的急促警钟。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在通过会议议程、日程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就执法检查组关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检查结果进行报告。一周多时间里,检查组先后进入80多个村镇、企业、自然保护区进行明察暗访,足迹涉及5市16区县。此后议程中,省发改委主任方玮峰从政府角度对全省贯彻实施条例所做工作进行报告。
成绩单耀眼:数百亿元投向秦岭保护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国首个为一座山脉所立的地方法律,自2008年3月实施,已过去8年。方玮峰介绍,办法实施当年起,省财政就将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已累计安排资金8710万元,资助了106个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水源地保护、城镇堤岸治理与美化等方面的项目。
截至去年底,还争取中央财政对秦岭地区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115亿元。同时,在过去三年间,省财政还专项支持秦岭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6000余万元,并通过安排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32亿元、省级财政投资陕南移民搬迁507亿余元等方式,全面施力,展开秦岭生态的保护和修复。
“2012年以来,秦岭地区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目前,共有自然保护区36个、森林公园51个、国家湿地公园11处。自然保护区面积6360平方公里,占全省保护区面积的56.3%。”方玮峰说。
问题仍频出:秦岭违建事件引关注至今余音未消
8年成绩单耀眼,但围绕秦岭这片祖国绿肺所存在的问题却也从未停歇。去年,秦岭违建别墅紧系国人目光,引发关注。
当年3月,本报率先报道了秦岭北麓存在违建别墅一事,引发中省数十家媒体高度关注。进入8月,又连续推出“关爱秦岭大美陕西”系列报道,继续聚焦秦岭违建,11月,媒体所揭示问题受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随后,在西安,相关部门批示、摸底、严查、拆除的实际行动也相继展开。
“监管缺失,西安以外,还有违建别墅存在。”吴前进在报告中直指,秦岭域内,乱占乱建依然存在,有的项目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有的擅自改变性质和用途,将本来属于经营性质的房屋出售给个人。而随着央视报道,乱采滥挖问题又成焦点。
“近年来,采石严重威胁着秦岭生态环境,特别是华县大敷峪、华阴方山峪、蒲城西潘村、眉县桃园沟、太白鹦鸽镇、渭北唐十八陵等地的掠夺式开采,造成山体满目疮痍、植被锐减。”根据统计,秦岭地区共有采石企业1194个,采矿企业946个。吴前进报告中指出,尽管相关部门也曾对违规开采进行了整治关停,但一些企业仍不顾禁令、继续偷采。
今后该咋办:抓紧编制出规划防止出现新违建
秦岭在我省境内共涉及6个市38个区县、452个乡镇、497万人,面积占全省的28%,人口占全省的1/7。
“总体该怎么保护,哪些地方重点保护,如何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缺乏总体规划的引领和约束,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也各自为政,很少相互衔接,造成秦岭保护工作缺乏应有的遵循。”为此,检查组报告建议,抓紧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对保护的目标、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和保护措施等进行明确。
督促西安市处理好秦岭北麓遗留问题,保证拆除到位、恢复到位,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新的违建问题。在采石采矿方面,要严控开矿企业数量,对乱采滥挖问题下茬整治,并通过在一些分散的居民点和农家乐、旅游景区等建设简便易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同时,尽快启动条例有关条款修改工作。
冯梦冉本报记者赵蕾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