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超60%
秦岭生态保护区(资料图片) 记者 王健 摄
为统筹做好以秦岭为重点的各类山体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巩固工作,日前我省印发《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到2020年完成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确保青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达到3.8万亩,秦岭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以上。
《方案》中的青山,是指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秦岭、陇山、大巴山、米仓山、黄龙山、白于山、子午岭、北山、黄河沿岸低山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相对独立生态系统的山体。按照《方案》,我省将实施青山空间用途管控,制订《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省“一张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根据《方案》,我省将开展青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在巩固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西安为重点,秦岭其他5市全覆盖的原则,彻底完成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突出抓好“五乱”问题整治。我省将着力解决乱搭乱建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以及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还将着力解决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
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沙、采石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以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小水电站整治、旅游开发为重点,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力争到2020年完成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全面排查各类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立农家乐(民宿)长效管理机制。对秦岭禁止开发区内的农家乐(民宿)依法拆除、恢复生态;对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内的农家乐(民宿),完善相关经营手续,并对旅游服务等级进行复核。
《方案》还要求,加快生态修复与治理。按照“突出重点、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试点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示范,促进青山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有效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引领作用,加大对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林麝、褐马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珙桐、红豆杉等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力度。 记者 南江远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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