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中在省秦岭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决守护好秦岭这一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17.04.2020  07:42


4月16日,省长、省岭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国中前往蓝田县汤峪镇
汤峪河村,调研秦岭违建项目后续整治工作。

4月16日,省秦岭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省长、委员会主任刘国中主持并讲话,常务副省长、委员会副主任梁桂,副省长、委员会副主任魏增军、赵刚出席。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浩参加会前调研活动。

刘国中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巩固拓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统筹推进秦岭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五乱”治理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同时也要清醒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绝非朝夕之功,决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坚决守护好秦岭这一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刘国中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逐一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落实。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秦岭保护《条例》,把遵守好、贯彻好《条例》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要统筹推进秦岭保护重点工作,加快完善规划体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系统性保护修复,使秦岭成为各类野生动植物的优质栖息地。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督查执法,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会前,刘国中前往蓝田县、长安区,先后调研了秦岭违建项目后续整治工作和小峪保护站运转情况。

会上,西安、宝鸡、汉中、商洛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分别作了汇报。

西安市市长李明远、省政府秘书长方玮峰和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母家亮 摄影: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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