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在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秦岭自然生态环境
近日,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用力搞好有关问题整改,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钱引安,副省长陈国强,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出席会议。
胡和平在认真听取汇报和讨论发言后指出,秦岭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之一,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陕西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秦岭的重要性,引导各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胡和平强调,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建设开发范围,严厉打击乱砍乱伐、私采滥挖、乱排乱放等行为,坚决遏制秦岭生态环境破坏现象。要突出秦岭违规建筑治理这个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排查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彻底治理,开展覆盖秦岭全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行动,持续抓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加快还清生态环境历史旧账。
胡和平要求,要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干部群众强化秦岭保护意识,督促市县各级抓紧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追究问责各类违纪违法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西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履职尽责,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安监局等部门及西安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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