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将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执法检查

15.04.2015  09:10
 

  记者4月14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指示精神,依法保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据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检查范围将从秦岭北麓扩大到整个秦岭陕西段;检查内容在查处违规建筑的基础上,扩展到检查纠正污水乱排、垃圾乱倒、截流水源、乱采滥挖、破坏森林植被等突出问题;检查步骤上,先由秦岭覆盖区的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六市进行自查,之后将由省人大组成检查组逐市进行检查,同时还将组织“三秦环保世纪行”进行明察暗访,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曝光。(通讯员:张瑜 记者: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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