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征求各界意见

12.12.2015  21:5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西安市政府法制办昨天(12月11日)公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明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经营的,应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不得挖山取土、取石,不得在河道中洗车、游泳或拣拾石头带离河道,违者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禁止在野外烧烤、野炊等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等行为,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意见征集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