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公安局副局长强奸强迫女孩卖淫获刑
06.11.2014 05:31
本文来源: Hsb.Hsw.Cn
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闫劼)杨某利用QQ谎称自己是公安局副局长,骗取一90后女孩信任后对其实施强奸,并随后多次逼迫女孩卖淫并从中获利。近日,宝塔区法院以强奸罪、逼迫卖淫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1968年出生的杨某
2013年3月份,杨某将郝某骗至延安市一招待所内,对其实施了多次强奸。在接下来的几天内,杨某又多次对郝某进行强奸,并以伤害其家人为由,威胁郝某不准报警。随后,杨某又以欺骗、威胁的手段将郝某从延安市带至榆林市一乡镇,控制其人身自由,并强迫她多次卖淫,非法从中获利5万余元,用于挥霍。
宝塔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的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其强迫他人多次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遂作出如上判决。一审判决后,杨某表示不会上诉。
本文来源: Hsb.Hsw.Cn
06.11.2014 05:3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