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荣获“2015年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7.02.2016  10:59
          近日,省财政厅对全省2015年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省水利厅被评为“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在2015年资产管理工作中,按照省财政厅和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水利厅明确资产管理重点,规范资产管理程序,切实强化资产监管,有力保障了水利资产安全和效益发挥。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核各单位资产购置事项,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坚决做到“应采必采”,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性,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对车辆报废等资产处置事项,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做到透明处置、阳光处置,有效预防了资产流失和处置风险;对于厅系统各单位对外投资、银行借款、对外担保等重大资产事项,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审批,确保了资产保值增值和预期效益。(厅财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