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民用运输机场管理立法工作 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民用机场对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研究表明,我国机场每百万航空旅客吞吐量可以产生经济效益18亿元,增加就业岗位5300多个。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民航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全面构建了有利于民航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
发展航空服务业是我省建设内陆型开发开放高地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迫切需求,也是我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战略选择,省政府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机场的建设运营既是民航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保障的基础和重点。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航空集散地,机场正常的运营管理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机场净空保护、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已对机场的安全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迫切需要将机场建设运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以规章形式规范各方行为。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北京、上海、湖南等20多个省市已颁布或正在制定民用机场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与我省民航竞争激烈的四川、重庆等省市,也于近年正式实施民用运输机场保护相关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加强机场管理和保护,以民航业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各省市主动迎接区域民航发展竞争合作的普遍做法。
目前,我省民航业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尽快立法有利于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建设成我国中心门户枢纽,有利于改善机场运行环境,有利于推动我省民航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航空强省的战略目标。所以,加快制定《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有助于我省民航业在更高的平台上参与区域航空运输市场竞争合作,形成并保持我省机场的竞争优势,并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推动我省航空服务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以上原因,我办及时将《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201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重点项目,组织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起草了立法草案,《办法》草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参照地方性法规及其他省份已出台的机场管理相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从适用范围和相关权利主体的确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运输机场的规划和建设,机场的安全、服务和运营管理,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的制定,必将对全面贯彻落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保障我省航空运输安全,加速咸阳机场中心门户枢纽,展示陕西良好的形象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法制处)